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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外国专家来华流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9-07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需在受邀人来华前至少1个月提出申请。请示具体要求如下:
  1. 请示正文一份(向科研处索取),正文中需明确如下内容:详细邀请原因及目的、入境停留时间、停留地点、经费来源、被邀请人信息(姓名、国际、工作单位、护照号)等。
  2. 派出申请必须经所主管领导批准并盖所章。
  3. 请示附件三份,包含:
  被邀请人简历(详述其个人信息、现工作单位、工作内容等);
  被邀请人来华日程;
  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保证书(需由邀请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盖所章);
  如为项目资助,需附上项目文本。
  4. 科研处报送至国际合作处,再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送。
  5. 请示获批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下发一份《被授权人邀请函》,按照要求履行邀请来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