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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硕士研究生档案转寄、党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16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一、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转寄  

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招办(情报楼615室)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人:牟琦  

联系电话:010-62889030

  

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  

被我院京外所(中心)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统一在林科院研究生部南京分部上课,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江苏省委组织部”,接收组织关系的单位为“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党委”。  

京内所(中心)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国家林业局机关党委组织部”,接收组织关系的单位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党总支”。

 

三、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自愿将户口迁至我院集体临时户口。如需迁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注意事项:

①迁移证要打印清楚,不能手写;

②籍贯需写到县、市、区,不能只写到省;  

③需有户别标注,如非农业、农业、居民户口、城镇、农村之类,如所在辖区已取消户别需由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

请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后认真查看,如有不符请根据上述要求去所在派出所修改。  

户口迁移仅在入学时有一次办理机会,入学时未迁移户口的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迁移;户口迁至我处后在读期间不得迁出;户口迁移期间(户口迁移证开出至同年11月份左右)将无法办理结婚、身份证、出国等与户口相关业务,请妥善安排。

 

 

注: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由考生自行携带提交,不受其有效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