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8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基本分数要求
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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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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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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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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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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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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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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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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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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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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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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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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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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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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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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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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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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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要求
1. 达到基本分数要求,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原报考的一级学科内调剂。
2. 考生的初试专业课原则上须有一门与调入专业初试专业课相同。
三、录取要求
1. 录取依据总成绩排名进行。
2.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3. 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提出破格复试(录取)考生申请,拟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只限于初试单科分数和总分中一项略低于基本分数线要求。
注:京外所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须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南京分部完成,请周知。